摘要
票据质押是权利质押的一种。票据质押是指为了担保债务履行,作为持票人的债务人或第三人将自己的票据作为质物,设立质权的行为。票据质押是我国《担保法》和《票据法》明示规定的质押方式,是兼跨《担保法》和《票据法》的法律问题,但《担保法》和《票据法》对这个问题又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诸如对质押生效要件的规定、对票据质押生效要件之“质押”背书的规定和对“不得转让”的票据能否质押的规定,致使在司法实践中发生了矛盾冲突。由此,笔者探讨票据质押的有关问题,对我国票据法律的发展与完善尤为重要。
关键词:票据质押 票据法 担保法 质押行为 质权的实现 生效要件
目录
一、票据质押的概念和性质 1
(一)票据质押的定义 1
(二)票据质押行为的性质 1
二、票据质权实现的途径 2
(一)向付款人请求付款,并以此款项优先满足自己的债权 2
(二)行使票据追索权,并以所得款项优先满足自己的债权 3
三、我国票据质押的法律规定中存在的几个问题及其建议 3
(一)关于质押生效要件之书面合同 3
(二)关于票据质押生效要件之“质押”背书 4
(三)关于“不得转让”的票据能否质押 5
四、总结 5
参考文献 6
后 记 6
随着世界国际化的普及以及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多样化的款项支付方式给经济及其他交往带来了极大的方便,比如票据就是其中的一类。然而,特别是在我国,法律对人们在现实社会经济交往中支付行为的规定却远远落后于现实需要。因此,由于现实对支付方式多样化的需要和国家法律规定的相对制后而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严重阻碍我国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健全和完善我国法律体系,使之更好地为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服务,是我国目前迫在眉睫的艰巨任务。
近几年来,我国法律对票据的规定层出不穷,给我国经济的发展带来了诸多方便。但是,毕竟我国法律体系还正处于发展和完善中,有很多方面都缺乏系统性和连贯性,这些都给我国实际操作中带来众多纠纷。本文从我国法律规定的一角即票据质押入手,对我国票据质押的法律规定中存在的几个问题进行了探讨,希冀能与我国法律工作者有一点点思想上的共鸣,以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我国的法律体系,从而更好地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本文大致框架如下:在第一和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了我国票据质押的有关规定,以便读者对票据质押有一定的概念和系统的了解;第三部分是文章的主要内容,在第一和第二部分的基本介绍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担保法》和《票据法》中有关票据质押规定的三个问题,诸如对质押生效要件的规定、对票据质押生效要件之“质押”背书的规定和对“不得转让”的票据能否质押的规定等,并相应提出了改进意见;第四部分是对全文的总结,进一步声明了文章内容及写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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