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企业改制后原有债务的承担问题为中心,探讨我国现有法律及政策关于企业改制后债权人保护制度的规定及其不足,由于我国企业改制形式复杂繁多,因此,在债务承担处理问题上,既要遵循一般原则,也应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本文将对不同改制形式中的债务承担有关观点作一具体分析,并就企业改制中债务承担问题提出相关立法建议。
关键词:企业改制 转换经营机制 改革产权 债务承担
目录
引 言 1
一、我国企业改制的主要形式 1
(一)转换经营机制的改制形式 1
(二)改革产权的改制形式 2
二、企业改制后债务承担具体分析 3
(一)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后原有债务的承担 3
(二)企业公司化改造后原有债务的承担 3
(三)企业兼并后原有债务的承担 4
(四)企业分立后原有债务的承担 4
(五)企业出售后原有债务的承担 5
三、企业改制后的债务承担相关立法、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建议 6
(一)我国企业改制后与债务承担有关的立法现状 7
(二)立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建议 7
结 语 9
参考文献 10
引言
自上一世纪七十年代末以来,我国企业改制已走过了二十多个年头,企业改制经历了一个从扩大企业自主权、转换经营机制到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完善企业治理结构的过程。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入,其中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显露出来,特别是企业借改制之机逃废和悬空债务、侵害债权人利益或在改制中故意隐瞒或者遗漏债务、损害兼并方或购买方利益的现象频频发生,甚至愈演愈烈,由此引发的纠纷也呈现上升趋势。针对此种现象,近年来国家及其有关部门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及司法解释,特别是2003年2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和2003年11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对纠正和制止企业改制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遏制债务人恶意逃债、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规范企业改制提供了一定的司法保障和政策依据。但是,总体上说,现有法律、法规对于企业改制中债权人保护的规定相对滞后,存在很多缺陷和空白,有关规定相互矛盾、不尽统一,对债权人设置了很多不公正规定,限制或剥夺了债权人的权利。从司法实践看,由于适用法律依据不足,在处理具体案件时,往往侧重于维护企业改制成果,默许或容忍企业借改制之名行逃债之实的行为。从企业改制政策上看,由于我国企业普遍存在负债过重的情况,许多规定具有偏重于为企业减负的理念和保护债务人、不利于债权人利益的价值取向。法律和政策上的缺陷和漏洞形成了债权人利益无法得到切实保护的现状。可以说,现行法律、法规包括司法解释对企业改制中债务人逃债行为尚难以实现全面规范和防治。

您当前的位置:
